根据学校发展和办学需要,现诚聘招生与办学合作处工作人员三名。
一、应聘条件
详见附件1
二、薪酬待遇
获聘后以人事代理的方式接收,人事关系及档案托管在广东省人才服务局,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聘用期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。
三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(一)信息发布
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“人才招聘”专栏上发布招聘信息。
(二)应聘
1.报名时间:2016年3月28日前
2.报名资料
应聘人员填写“leyu乐鱼(中国)官方网站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”(见附件2),连同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报名方式投递材料。
(1)个人简历
(2)身份证
(3)学历、学位证(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)
(4)职称、职业资格证书
(5)工作(任职)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
(6)获奖证书
(7)其他有关证书或材料
3.报名方式
送到或专递寄到:广州市下塘西路1号leyu乐鱼(中国)官方网站人事处,邮政编码:510091,请标明“应聘招生与办学合作处工作人员”字样,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。同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rsc@gdrtvu.edu.cn,主题:姓名+应聘岗位。
(三)资格审查
根据实际报名人数,由学校人事处及用人单位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通过资格审查,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携带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,进入考试环节,时间、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(四)考试
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考生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。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。
根据岗位应聘具体情况,原则上按不少于1:3的比例组织考试(若参加考试人数不足,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组织)。
(五)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初步人选
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,报至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初步人选。
(六)体检
经校长办公会确定的拟聘初步人选参加体检,体检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。
(七)考察
根据体检结果,我校对拟聘初步人选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,了解其道德品质、学习情况、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、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。
(八)公示
经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“人才招聘”专栏上予以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)。
(九)办理聘用手续
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,由学校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,过期未报到的则按考生弃权处理。
四、有关问题的说明
(一)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。提供虚假材料者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,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。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(二)本公告由leyu乐鱼(中国)官方网站人事处负责解释,招聘工作由leyu乐鱼(中国)官方网站监察处负责监督。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,请浏览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“人才招聘”专栏(网址:http://www.gdpi.edu.cn/zhaopin/index.html#/p/1)。
招聘工作咨询电话:(020)83592810(人事处),联系人:方老师。
招聘工作监督电话:(020)83573870(监察处)。
附件1:招生与合作办学处招聘岗位.xlsx (9.56 KB)
附件2:leyu乐鱼(中国)官方网站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.doc (44.51 KB)
leyu乐鱼(中国)官方网站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
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